人群死亡水平和死因分布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居民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指标,综合反映人群健康水平的期望寿命和去死因期望寿命均来自死亡登记或死因监测信息。
近日,最新一版的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数据集出炉(总算出新的了),该数据集详细统计了2020年的人口总体死亡情况,三大类疾病死亡水平及构成,死亡原因及顺位,主要大类疾病死亡率与死因顺位以及地区别、性别、年龄别、死因别死亡数及死亡率等数据。在此,挑选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数据,分享给大家。开始之前,先来了解下相关的术语和计算公式,以便更好的理解。
以年为单位的计算公式为:死亡率=死亡数/人口数×100000/10万
在性别死亡率、年龄别死亡率中,相应的死亡数分别为某性别死亡数、某年龄组死亡数,相应的人口数分别为某性别人口数、某年龄组人口数。在死因别死亡率中,相应的死亡数为因某类死因死亡数,人口数与计算死亡率时的人口数相同。
标化死亡率
利用同一人口年龄构成比(标准人口构成比)与实际年龄别死亡率计算出来的死亡率即标化死亡率。标化死亡率用于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口年龄结构存在差别的地区进行全人群死亡率的比较。
标化死亡率的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年龄组死亡率;
2、以各年龄组死亡率乘以相应的标准人口年龄构成比,得到相应的理论死亡率;
3、将各年龄组的理论死亡率相加之和,即标化死亡率。
nPx 是标准人口的年龄别人口数,
nMx 为待标化人口的年龄别死亡率,
n 为各年龄组间距,x 为各年龄组起始年龄
0岁组死亡率
0岁组死亡率与婴儿死亡率的算法略有不同(婴儿死亡率的分母为当年活产数)。
三大类疾病
第一大类:传染病、母婴疾病和营养缺乏性疾病。包括以下几类疾病: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某些感染性疾病:包括脑炎类,中耳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和肺炎,其他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女性盆腔器官部分炎性疾病;
营养缺乏性疾病:包括部分甲状腺疾病,营养性贫血,贫血,营养不良和其他营养缺乏;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并发症;
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
第二大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包括以下几类疾病:
肿瘤:恶性肿瘤,其他肿瘤;
血液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精神障碍;
神经系统疾病;
循环系统疾病;
呼吸系统疾病;
消化系统疾病;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先天畸形变性和染色体异常;
其他疾病:眼和附器疾病, 耳和乳突疾病,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
第三大类:伤害
其他疾病:未归到上述三大类疾病的其他疾病
死因构成比及死因顺位
死因构成比:即某类死因的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死因顺位:按各种死因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其主要死因包括:传染病、寄生虫病、恶性肿瘤、血液造血器官及免疫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妊娠分娩和产褥期并发症(简称产科疾病)、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简称围生期疾病)、先天畸形和染色体异常(简称先天异常)、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简称伤害)。另外,死因不明疾病、其他疾病(此处指全死因中除以上参与顺位的所有死因及死因不明之外的所有疾病)也列入死因顺位表,但不进入排序.
死因分类
本数据集的详细死因分类以全球疾病负担的分类为基础,结合原卫生部《统计分类标准》(即卫健统 45-2 “居民病伤死亡原因调查表”总表病伤死亡原因类目)、国家标准《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01)进行修订而得。
总人群及不同性别人群主要疾病死亡率、
构成比与顺位
主要感染性疾病死亡率与死因顺位
主要恶性肿瘤死亡率与死因顺位
主要伤害死亡率与死因顺位
各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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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中国死因监测数据集2020》